北京垃圾分类新政策实施一月 立案查处违法行为2330起
新华社北京6月2日电(记者关桂峰)记者从2日举行的《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实施首月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自5月1日条例开始实施至5月31日,北京市城管执法部门共检查生活垃圾分类主体责任单位6.45万家,发现存在问题单位9911家,责令改正违法行为4474起,立案查处违法行为2330起。
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副局长温天武说,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是,部分单位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在违法行为方面,收集运输单位生活垃圾混装混运问题相对突出,同时没有及时将产出的生活垃圾正确投入相应标识的收集容器、未按规定设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分类管理责任人未建立生活垃圾管理台账、未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日常管理制度、未按规定设置厨余垃圾收集贮存设施等违法行为也相对集中。
温天武举例介绍,城管执法队员对光华路SOHO一期、二期的生活垃圾收集和运输环节突击检查发现,垃圾房内的其他垃圾桶内混入了剩菜剩饭等厨余垃圾以及饮料瓶等可回收垃圾,物业公司在履行生活垃圾分类主体责任方面不到位,而负责收运的北京靓臣初新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直接将未分类到位的生活垃圾装车运输,属于混装混运的违法行为。城管执法队员已当场责令物业公司和收运公司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经进一步调查,拟对收运公司严格依法处罚。
5月,北京市城管执法部门对群众举报强烈、违法行为严重的34起生活垃圾混装混运违法行为立案查处。下一步,北京城管执法部门将继续严查生活垃圾混装混运违法行为,对于检查中发现的基础设施不完善等问题,主动协调、对接属地政府以及行业主管等部门,补齐短板,推进问题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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