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率先实施城乡居民补充养老保险新政策

2021-01-05 11:06:29来源: 慈善公益报

  为提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障水平,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切实改善民生,自今年1月1日起,山西省在全国率先实施城乡居民补充养老保险制度,约有300万名年满65周岁的城乡居民,可以直接享受政策红利。

  “最近,我从朋友那里听说,2021年要实施城乡居民补充养老保险这个新制度,我就到我们陌南镇便民服务中心详细咨询了相关政策。这个制度真好,能够让老年人的生活更有保障。”新政策实施第一天,第一个来到芮城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服务中心的张伟妮高兴地说。

  在工作人员的指导下,张伟妮通过山西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综合服务平台,为其公公、婆婆成功办理了城乡居民补充养老保险参保业务。随后,在芮城县税务局办税服务大厅,她在工作人员的指导下,通过微信完成缴费。

  据悉,已参加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居民,均可在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参加补充养老保险。同时,城乡居民补充养老保险的参保登记、待遇核定支付、关系转续由社保经办机构负责;税务机关负责城乡居民补充养老保险费的征收工作。城乡居民补充养老保险与基本养老保险征收期限一致,实行按自然年度缴纳。

  在城乡居民补充养老保险费的征收方式上,山西省税务部门将采取“线上为主、线下兜底”的缴费服务模式,缴费人可以选择通过微信、支付宝(部分市已开通)、民生山西APP、当地协作银行手机APP、山西省电子税务局等线上渠道办理缴费;线下渠道可到当地协作银行网点通过自助机或柜台办理缴费。(王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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