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发布非即食燕窝生产许可审查试行细则
为了做好非即食燕窝生产许可审查工作,福建省市场监管局日前发布《福建省非即食燕窝生产许可审查细则(试行)》(以下简称《细则》),要求从生产场所、设施设备、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等多方面对非即食燕窝生产进行许可审查。该《细则》将自2021年9月15日起正式实施。《细则》明确规定,实施食品生产许可管理的非即食燕窝是以毛燕或净燕为原料加工制成的燕盏、燕条、燕碎、燕角、冷冻燕窝等非即食燕窝。包括以毛燕为原料,经过分拣、软化、除杂(挑毛)、定型或不定型、干燥或不干燥、包装等工艺制成的非即食燕窝;以净燕为原料,根据工艺需要,分拣或不分拣、除杂(挑毛)或不除杂、定型或不定型、干燥或不干燥、包装等工艺制成的非即食燕窝。《细则》规定,对非即食燕窝的生产许可核查包括生产场所、设施设备、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人员、管理制度等5个方面,另外,相关部门应按企业所申报的品种和执行标准,从同一品种、同一批次的试制产品中抽取具有代表性的样品进行检验。
其中,生产场所核查内容包括:厂房选址和设计、内部建筑结构、辅助生产设施应当能够避免污染、交叉污染、微生物孳生,便于清洁、操作和维护。人流、物流走向应当合理,有效控制人员、设备和物料流动造成的污染;生产车间及辅助设施的设置应按生产流程需要及卫生要求布局,根据生产流程、生产操作需要和清洁度的要求进行隔离,避免交叉污染;生产企业应具有与生产能力相适应的检验场所和成品留样间(柜或库),按照规定保存检验留存样品等。
设施设备核查内容包括:应根据实际工艺需要配备原料软化、除杂挑毛、定型、干燥、计量、包装、打码等与申请许可的产品品种相适应的生产设备和设施。设备设施的设计产能应能相互匹配,其性能应符合生产要求,便于操作、清洁、维护和消毒;生产场所内具有合理的通风和照明设施,必要时设有温、湿度监控设施,满足物料或产品的生产加工、贮存的要求等。
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核查内容包括:设备布局应按工艺流程设计,一般包括备料、分拣、软化、除杂(挑毛)、定型、干燥、包装等工艺;应对原料的名称、规格、生产日期、追溯码、是否合格、外包装无污染等进行确认。备料区域与进料区域之间应设立独立的缓冲处理区域,做到物料外包装的除尘与清洁,定期对拆包进料区域进行卫生清理等。
人员核查内容包括:建立从业人员管理制度,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具备食品质量安全管理知识及燕窝加工技术,明确其职责,定期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考核并建立管理档案;直接接触原料及产品的加工人员,应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有效健康证明方可上岗。患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发布的《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目录》中规定的、有碍食品安全的疾患人员,不得从事接触食品的工作等。
管理制度核查内容包括: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仓储管理制度、生产过程管理制度、食品安全追溯制度等,还须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定期检查各项食品安全及禽类疫情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消除事故隐患。《细则》还要求非即食燕窝生产过程除用水以外不得使用和添加任何其他物质,生产用水的水质应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记者张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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